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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体系之地震应急救援规划
发布:2018-05-21 来源:  作者:  编审:管理员  浏览量:34 

国家“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体系之GH/2-08
 
 
地震应急救援规划
 
 
中 国 地 震 局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现状分析
一、地位作用
二、需求分析
三、工作现状
四、存在问题
第二章 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指标体系
四、战略方向
(一)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应急救援行为
(二)健全基础设施,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三)创新社会管理,形成事业发展合力
(四)拓展公共服务,满足政府社会需求
(五)推进科技进步,提升应急救援效能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健全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一)推进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建设
(二)健全地方各级地震应急救援机构
(三)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服务保障系统
二、加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推进应急预案编修订
(二)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三)推进地震应急演练常态化
三、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加强地震现场应急队建设
(二)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力量建设
(三)强化各级各类救援队的地震救援技能培训
(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
四、强化地震应急救援协作机制
(一)强化地震应急协作区联动机制
(二)建立抢险救援部际工作机制
(三)建立地震灾害调查评估会同工作机制
五、强化地震灾情获取信息网络
(一)完善地震灾情速报网络
(二)探索建立地震灾情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地震灾情社会动员网络
六、推进地震重点区应急准备
(一)年度地震危险区应急准备
(二)建设地震应急救援示范区
第四章 重大计划和专项
一、地震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工程
(一)地震灾情获取速报系统
(二)地震紧急响应系统
(三)应急协同联动服务系统
(四)应急通信保障系统
(五)紧急救援保障系统
(六)地震应急装备保障系统
二、地震应急救援示范区建设
(一)地震应急平台建设
(二)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地震应急保障系统建设
三、地震应急响应与现场处置技术研究
(一)区域地震应急能力分析研究
(二)地震灾情获取关键技术研究
(三)地震应急指挥保障技术研究
(四)地震现场处置和救援技术研究
(五)地震紧急救援装备研发
四、地震应急救援实验室建设
(一)地震废墟救援技术模拟实验室
(二)应急协同试验和灾情仿真实验室
(三)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装备检测鉴定实验室
(四)地震应急遥感技术实验室
五、地震应急救援技术标准研究
(一)地震应急救援标准体系研究
(二)地震应急救援标准编制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法制保障
二、人才保障
三、经费保障
四、科技保障
五、交流合作
前言
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是防震减灾事业三大工作体系之一,是应对地震灾害的直接和重要手段,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和国家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国内外地震灾害应对能力,指导“十二五”期间本领域各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十二五”《中国地震局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年至2015年。
第一章  现状分析

21世纪以来,全球强震频发,灾害惨重。我国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和日本、印尼、海地、巴基斯坦、新西兰等一系列强震,都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何提升和发挥应急救援手段,科学有效应对地震,减轻地震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冲击和影响,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和政府间广泛关注和协调应对的重大问题。
一、地位作用
党中央明确提出通过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和方式建设,显著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基于我国多震灾的基本国情和相对薄弱的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持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对于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十分重要,非常必要。在汶川、玉树地震等抗震救灾中,应急救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凸显了其在保障国家公共安全方面的重要地位,特别是应对大震巨灾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等,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军队和公民的地震应急救援权责义务。有效应对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强化我国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已成为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安全问题和社会问题,成为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成为国家公共安全和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需求分析
2000年以来,特别是汶川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更加重视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更加重视高效有序处置国内外突发重特大地震灾害,迫切需要解决我国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不能完全有效满足政府社会需求的矛盾,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危害。
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需求。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不断上升,高效的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已成为党和政府科学应对、有力处置国内外突发地震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成为保障我国公民安全,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履行国际人道主义义务的重要方面。
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的需求。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协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落实《防震减灾法》赋予政府、部门、军队、企事业、公众等地震应急救援的权责义务和法定任务,需要规划统筹、资源整合,形成科学、依法、统一、合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局面。
科学有效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需求。我国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伤亡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破坏性地震及其所形成的灾害链,使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时效面临严峻挑战,对社会经济建设和公共安全的影响加剧。有力有序有效的地震应急救援行动,需要震前、震后各阶段的准备和行动相协调,需要预案、物资、队伍等各环节的措施相适应,需要政府、部门、军队、公众的应急救援行动相联动。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处置突发重特大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行动,犹如打一场时效性极强的现代化局部战争,需要迅速快捷的信息获取、处置和服务能力,灾情快速评估、准确研判能力,科学有效的人员、装备、物资集结、调运和保障能力,政府、部门、军队、公众的统一行动能力,前后方组织、协调和响应能力,以及机动有力、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等。依赖于震前有效宣传、预案演练、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以及应对准备等,依赖于震后快速动员、迅速应对和有力行动,这些都对加强震前应急救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及震后应急管理和应急服务提出迫切需求。
三、工作现状
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作为国家公共安全、政府应对国内外突发地震事件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地震应急救援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地震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建立了国家地震应急救援法律法规体系和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区域联动、军地协同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组建了国家和地方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地震现场应急队和其他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初具规模,全国共有地震救援志愿者10余万人。初步建立了国家和省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立了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推动了大中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26个省181个地级市规划并建设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国家和地方地震应急救援能力逐步提高。2008年和2010年,我国政府两次启动国家地震应急一级响应,科学实施了汶川、玉树两次重特大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行动,全面检验了我国地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和负责任大国,我国政府多次派出中国国际救援队赴印尼、巴基斯坦、海地、新西兰、日本等国地震重灾区,实施地震紧急救援和国际人道主义救助,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地震部门依法履行地震应急救援管理职责,为政府提供地震应急决策咨询和震情灾情信息服务,提供抗震救灾指挥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地震应急检查、应急演练、救援队伍建设、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好国家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地震安全应急保障等,取得明显成效,地震应急救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汶川地震后,中国地震局科学全面总结了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针对震前应急准备、震后应急救援行动等主要环节明确了目标,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重大关键问题,采取了相应措施,为科学有序推进国家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国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奠定了基础。
四、存在问题
现阶段,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的主要矛盾,仍是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不能满足突发重特大地震灾害高效应对处置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地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尚待提高;二是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履职能力亟待全面增强;三是地震应急灾情获取和通信保障能力亟需加强,地震应急指挥服务保障系统亟待健全;四是对大震巨灾次生灾害叠加效应的认识和评估手段有限,部门间协同和信息共享还不够;五是各级各类地震紧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培训、协调和联动等还需强化,志愿者队伍能力建设亟待推进;六是全民地震应急防震避险能力需要增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亟需推进,基层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亟待加强;七是地震应急救援科技支撑能力亟待提升,相关理论、技术和装备等亟待创新发展。
第二章  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坚持科学、依法、统一和合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以提升应对大震巨灾的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法制,提高应急救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协调资源、优化配置。坚持中央、地方、基层上下贯通,政府、军队、专业救援力量、社会救援力量紧密协作,注重系统内外统筹协调,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调、专群结合、共同应对的工作局面。
创新管理、强化服务。深化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发挥社会管理职能。着眼政府、社会和公众对地震应急救援决策服务、科技服务和公共服务需求,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
突出重点、应对巨灾。在整体推进各地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同时,突出重点,支持强震多发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大中城市、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以应对大震巨灾为目标,规范各方面的任务和行为准则,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依法、有序、科学发展。
依靠科技、整体提升。紧密依靠科技进步,注重实用化高新科技手段的应用,着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科技含量、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重点扶持地震应急救援领域的理论创新、关键技术、实用技术研究、装备研发和成果转化等。
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地震应急救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合理布局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其他地区、城市和农村、西部和东中部、重点和一般等工作,把握中央与地方、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工作发展水平,加强分类指导,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出发,有序推进、平衡发展。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政府管理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军地应急救援行动相结合、地震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和志愿者力量相结合,加强基层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区域联动、军地协同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应急救援法制体系、全面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全国一体化的应急指挥体系和精干高效的专业救援系统,夯实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地震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和应急避难场所,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专业地震应急救援支撑与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应对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需求,应对特大地震灾害事件能力显著提高。
(二)指标体系
应急预案覆盖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成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街道、社区、村以及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学校、医院、核电、工矿企业等应急预案的全覆盖。
应急响应能力。地震发生后,各级地震应急部门快速响应,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启动。震后30分钟内各级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启动并提供基础信息服务;震后1小时内给出初步快速评估结果,7级以下地震的结果精度控制在数量级范围内,7级以上地震的结果根据破裂过程、仪器烈度等参数动态修正;震后1小时内启动地震应急救援行动,震后2小时内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地震现场应急队等赶赴地震灾区。
灾情获取能力。建立天空地一体的地震灾情获取系统,震后2小时内获取人员伤亡和房屋破坏信息,震后3小时内提供灾情预评和破坏范围初步估计结果,震后12小时内获取极灾区的破坏图像,震后24小时内获取灾区的高分辨率遥感图像。
现场处置能力。震后2小时内组成现场指挥组织体系;24小时内实现地震现场应急通信前后方实时畅通和现场应急队伍全覆盖;地震现场应急队具备48小时自我保障能力;国家和省级地震部门迅速启动支援灾区市县地震部门应急能力行动,提升灾区市县地震部门24小时内恢复应急工作能力。
紧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体系,震后6小时内专业救援队伍的机动覆盖率由国土面积的33%提升到90%;建立较为完善的地震紧急救援物资储备与调配体系,实现救援行动自我保障。
应急避险能力。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危险区的风险评估,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图和应急对策;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满足灾民的避险需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规范的应急避险通道,配备救生避险设备。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立社区群众自救互救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增强群众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灾害评估能力。震后24小时内划定人员搜救重点区域,提供极重灾区初步范围、极震区最大烈度、房屋破坏比率等;48小时内提供重灾区初步范围;72小时内提出重点排查乡镇和村庄社区,初步确定地震灾区范围和区域等级;6级及以下地震3天内初步给出地震调查烈度分布,6级以上地震5天内初步给出地震调查烈度分布。
科技支撑能力。重点解决灾情预判、灾情获取、协调指挥、人员搜救、灾害评估等关键技术,显著提升3小时内灾情预判精度、24小时内灾情获取能力和72小时内人员搜救能力。加强卫星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物联网等高新技术的应用。
 
四、战略方向
(一)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应急救援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完成《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修订,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应急救援标准,形成较为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工作规则、应对程序和行为准则。深化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预案的编修备案和检查评估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增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群众的应急救援意识和依法作为能力,营造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良好法制氛围,促进形成政府社会科学、依法、统一、合力推动地震应急救援事业发展的大好局面。
(二)健全基础设施,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强化西部、夯实中部、完善东部地震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一体化全国多层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强化系统的机动指挥能力、多手段集成能力、灾情准确判断能力、应急对策生成能力、全时候应急通讯能力;强化专业救援队伍国内外紧急救援行动及保障能力、地震现场应急队灾区应急处置和协同能力;推进市县地震应急救援组织、技术、装备、队伍体系建设,落实应急救援准备和条件保障。
(三)创新社会管理,形成事业发展合力
加强多部门、跨区域、军地的地震应急救援联动,注重城乡统筹发展,拓展应急救援工作的社会基础,突出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建设。强化各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和现场应急队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强化地震应急准备,提升应对处置水平。建设地震应急救援示范城市和示范社区。扩展社会参与度,构建应急救援社会资源动员网络。积极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扩大我国国际影响力。
(四)拓展公共服务,满足政府社会需求
健全服务网络、保障服务供给,实现地震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城乡全覆盖,形成地震应急救援为政府服务制度化、社会服务常态化、灾区服务定向化的崭新格局。专业地震救援队伍加强一专多能训练,参与多灾种的紧急救援。开展各区域的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价,提供区域地震灾害风险图和应急对策。国家和省级地震救援训练基地,为各级专业救援队伍提训练服务,开设救援技能培训公共课,针对社会公众和志愿者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公共服务网络,震前开展防震避险技能普及,震后快速发布地震灾害、重点搜救区域、地质构造、地震烈度等信息。
(五)推进科技进步,提升应急救援效能
加强理论创新、加快技术研发、注重成果转化,着力提升科技对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支撑作用。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区划、灾情获取、协调指挥、搜索救援、灾害评估、联动服务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应急救援相关装备研制,建设应急救援相关实验系统。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健全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一)推进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建设
制定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的文件、会议、检查、新闻发布、信息共享和联络员等制度,完善应急准备、信息共享、协作联动、快速响应、灾情发布、国际支援、专家咨询等工作流程,完善公众服务网络建设。
(二)健全地方各级地震应急救援机构
加强省级地震局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和承担应急救援事业单位的建设,推进市级地震工作部门设立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实现各级地震应急救援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加强基层地震应急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企业、学校等基层设立地震应急管理责任人。
(三)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服务保障系统
持续开展应急基础数据更新工作,升级完善国家和省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和前方指挥平台,开展“动中通”卫星应急通信技术系统建设;开展市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试点和示范建设;依托多种手段建设国家与省级应急指挥中心、地震现场、应急专家组、相关行业专家协同四个层面的信息交换平台。
二、加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推进应急预案编修订
推进乡镇级以上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次生灾害源、大中型工矿企业、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街道、社区(村)和重大活动地震应急预案动态编制与修订,提高地震应急预案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制订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地震应急检查办法、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地震应急预案培训大纲、地震应急预案评估办法和地震应急演练指南等。
(三)推进地震应急演练常态化
组织开展区域、部门、军地间的地震应急演练,大力推进企业、学校、社区等的地震应急演练。每年防灾减灾日、唐山地震纪念日或其它重要地震纪念日选择重点地区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
三、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加强地震现场应急队建设
强化国家和省级现场应急队建设,建立上岗备案制度,优化人员结构,配置仪器设备,强化现场应急的信息获取、通信、机动、防护、保障等各项能力,开展国家地震现场应急队综合训练场地建设,加强培训演练,提高现场应急队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能力,引导市县地震部门建立现场应急队,发挥其第一响应人作用。
(二)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力量建设
深化国家和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完善装备保障,提高远程机动能力,满足同时开展跨区域和多点实施救援任务的需求。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地市级地震专业救援队。建立专业地震救援队伍的培训、考核、测评、上岗、备案和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军地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中坚作用。完善地震灾害救援队伍调用机制和军地、区域、省际地震救援协作联动机制。建立退役专业地震紧急救援队员的应急招募制度。
(三)强化各级各类救援队的地震救援技能培训
扩建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省级地震应急救援训练中心(基地),针对专业救援队员开展日常性的地震救援训练和轮训。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专业力量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地震废墟搜索与救援能力。
(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进一步规范和协调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动员社会公众,特别是大专院校学生积极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公共课,分级开展自救互救、协助救援和专业救援培训,经考核发给相应资格证书,提高志愿者的专业素质。
(五)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
建立地震应急救援专家数据库,完善专家咨询、应急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
四、强化地震应急救援协作机制
(一)强化地震应急协作区联动机制
完善6个应急协作区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内的应急协作和区域间的协作,推进政府部门间的联动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大震巨灾中的联动职责。
(二)建立抢险救援部际工作机制
联合总参、武警总部、公安部、安监总局以及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卫生部、民航局等部门单位研究建立抢险救援部际工作机制,研究专业救援队伍派遣联合发布命令的方案和现场联动指挥机制,制定抢险救援服务准备工作预案。
(三)建立地震灾害调查评估会同工作机制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会同调查评估工作机制方案,建立跨部门的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制度,统一地震灾害调查评估方法和标准,实行评估结果统一上报制度。
五、强化地震灾情获取信息网络
(一)完善地震灾情速报网络
建立覆盖全国乡村、社区的地震灾情速报人员网络,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灾情速报平台。建立地震灾情速报政策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奖励制度。
(二)探索建立地震灾情信息共享机制
与中央媒体、门户网站等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与各驻地记者站的地震信息直通报讯机制。与公安、武警、民政、安监、通信、建设、交通、铁路、电力、水利等部门监控系统及110、119、120、114等社会服务热线探索建立灾情信息互通机制。
(三)建立地震灾情社会动员网络
建立卫星遥感图像快速获取网络系统、无人机灾情获取网络系统、重大工程定点灾情监控网络系统、短波灾情应急通信网络系统。
六、推进地震重点区应急准备
(一)年度地震危险区应急准备
每年根据确定的年度地震危险区开展针对性的应急准备,开展应急风险评估,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避险服务系统,开展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的应急检查,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二)建设地震应急救援示范区
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市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示范项目建设,建设市、县地震应急平台,开展应急能力评价,建立市、县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基层社区信息获取机制,建立市、县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市、县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
 
第四章  重大计划和专项

针对我国防震减灾工作对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发展的需求,基于“十二五”期间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展战略总体目标、战略重点、工作布局和主要任务,开展地震应急理论研究,发展应急救援关键技术,设置以下重大计划和专项,作为地震应急救援事业发展的主要支撑平台。
一、地震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工程
实施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和国家地震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提升应急救援支撑和服务能力。
(一)地震灾情获取速报系统
与相关部门合作,建设2套机载的雷达和光学地震灾情调查空中应用平台,建设15个省级的无人机灾情获取平台。建立省级短信息灾情获取与处理系统和无线公网救援定位系统。在20个大中城市和150个县市布设示范性灾情监控系统。建设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灾情速报平台,构建省级地震灾情速报平台和市、县级灾情速报终端。为国家级和省级地震现场应急队配备单兵地震应急工作装备系统。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数据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地震紧急响应系统
在31省建设和主要减灾部门专家进行灾情协商的专家协同平台,构建省级灾情协同评估与决策系统。建设地震应急遥感技术平台和专项信息服务产品生成系统。建设国际救援响应技术系统。
(三)应急协同联动服务系统
构建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应急办公共安全平台的信息接入,完成各省内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抗震救灾指挥部之间的信息接入。建设省级前方地震应急移动指挥平台,为前方现场指挥部提供信息支撑。建设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动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150个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为灾区政府提供可靠的应急指挥手段。
(四)应急通信保障系统
在国家指挥部和各省指挥部之间建立地震应急通信专用信道,在省级指挥部和地市指挥部之间建立地震应急通信专用信道,建立全国地震应急无线通信网。新建和完善各省级、重点地市的现场应急通信系统(具备卫星、短波、集群功能),具备高机动性,保障现场与各方的应急通信。
(五)紧急救援保障系统
改扩建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和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兰州)。选择地震重点危险区建立若干省级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基地或中心,对相关队伍和人员进行专业性的地震救援培训。建立地震专业救援队联动网络和救援指挥系统。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救援队快速投运机制。为国家级和省级地震救援队配置现场救援指挥系统。
(六)地震应急装备保障系统
为国家和省级地震应急队配备便携救援设备、灾情采集仪、地震监测仪器、房屋鉴定设备、灾害调查设备、应急通信设备、便携营具、应急车辆等应急装备。建设国家地震现场应急队综合训练场地,开展技能和装备操作培训。
二、地震应急救援示范区建设
在东、中、西部地区各选择2个地级市,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示范区建设,带动和促进全国基层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
(一)地震应急平台建设
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立评估决策技术系统、灾情监控系统和无人机灾情获取系统,建设地震现场移动指挥平台。在城市主要建筑物上,部署可实时探测建筑物变形程度的震害监控仪,监控信号及时汇总到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应急救援资源基础调查,开展区域风险评估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价。
(二)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组建市、县级地震专业救援队和应急队,配备专业仪器装备,建设救援训练中心。建立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每年度开展自救互救培训演练,每个社区和村至少建立一个灾情速报点。
(三)地震应急保障系统建设
按照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建立供水、排水、供电等功能齐备避难场所和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库。
三、地震应急响应与现场处置技术研究
以灾情服务为核心,采取开放式、多学科交叉研究的方式,拓展高新技术方法的应用,在“十二五”期间产出地震应急救援实用化科技成果。
(一)区域地震应急能力分析研究
研究我国各地的区域应急特征,建立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评估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开展省、地市、县、社区四级应急模式的示范性研究。开展地震重点区的地震应急风险评估研究。
(二)地震灾情获取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利用短信、电话、电力网、通信网、交通网、社会监控、台站等多种手段实时获取和处理灾情的关键技术,研制实时启动、监控、传送信息的灾情监控技术与装备,研究航空遥感、无人机遥感和卫星遥感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分析处理、震害信息自动提取、断层信息提取、产品制作和分发的关键技术,开展多种遥感信息源(光学、微波和激光雷达)震害提取及断层识别技术及应用系统集成技术研究,研究灾情分析与展示模型、灾情信息的发布模式、地震灾情数据服务技术。
(三)地震应急指挥保障技术研究
研究多方协同决策技术、智能动态决策方案验证技术、救灾队伍和物资需求调度技术、地震应急专题图件快速生成技术、应急决策响应技术、数据拓展技术等。研究基于情景假定的预案编制技术、应急演练仿真和培训技术、应急救援资源梯次化配置技术、应急预案效能预评估技术、大震巨灾预案重构技术等。
(四)地震现场处置和救援技术研究
研究区域震害评估参数修正技术、基于震源破裂模式和过程以及地形地貌特征的地震影响场分析技术、极震区烈度快速判断技术、全球地震巨灾损失快速评估与响应技术等。研究地震现场应急通信保障技术、救援力量分配部署技术、次生灾害源排查和处置技术、震后建筑剩余抗震能力快速评估技术、灾区工程结构的系统可靠性分析技术、基于北斗系统的地震现场调度与救援服务技术等。
(五)地震紧急救援装备研发
研制基于量子纠缠原理的人体心跳信号的探测装置、基于电磁诱导透明技术的探生装置、便携式中小型挖掘与吊装装备、机器人生命探测仪、基于手机信号的生命搜索仪、高精度地下结构探测设备等。
四、地震应急救援实验室建设
实施国家地震专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建设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长远发展提供基础技术支持的实验室支撑。
(一)地震废墟救援技术模拟实验室
开展工程结构的地震破坏和地震破坏模式研究,建立地震破坏的快速判断方法和地震破坏模式快速判断方法。建立基于工程实验的灾区小比例尺模拟实物场景,开展建筑物三维结构破坏分析,研究废墟救援建筑结构支撑技术,为地震救援提供科学支持。
(二)应急协同试验和灾情仿真实验室
开展灾区实景获取、灾区建模与仿真技术研究,对灾情的分布情况和救援过程进行多方案并行仿真研究。研究建立各部门协同契合技术,开展多部门灾害协同评估和协同决策,修正和协调救灾行动方案,为地震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及时的优化决策支持。
(三)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装备检测鉴定实验室
研究针对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装备的检测鉴定关键技术及相关装备,研究制定地震救援装备的系列检测鉴定标准,建立检测鉴定标准工作规程,建立国家地震灾害救援装备检测鉴定实验室。
(四)地震应急遥感技术实验室
建立卫星、航空、航天遥感分析处理技术系统,建设专业化遥感地震灾害分析与评估平台。建设连接我国军用和民用卫星地面接收和分析处理部门、主要航空遥感获取部门的100兆专用通信网络。开展埋压人员集中点的快速判断方法和安全救援道路的快速划定方法等,为震后快速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宏观快速的支撑手段。
五、地震应急救援技术标准研究
我国在地震应急救援领域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目前还较少,不能满足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应尽快加以研究、制定和颁布。
(一)地震应急救援标准体系研究
研究地震应急救援标准体系框架,用于指导今后10年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地震应急救援标准编制
编制地震灾情速报、应急预案、应急指挥、应急准备、现场应急工作、灾害评估、紧急救援和救援装备等方面的10余项技术规范或标准。
第五章  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我国防震减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十二五”期间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项目建设依据。为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完成,推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从法制、人才、经费、科技和交流合作等方面提供切实保障。
一、法制保障
建立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的地震应急救援法规与标准体系,提升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制定管理条例和配套实施细则,出台地震行政规章,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管理、应急救援技术、应急救援项目执行,确保规划项目的实施。
二、人才保障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建设,将地震应急救援人才培养纳入国家防震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重点培养、大力引进高层次、复合型、高技能的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充分尊重和发挥专家的作用,为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智力支持。
三、经费保障
拓宽地震应急救援投入渠道,形成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建立科学的投入渠道,适应财政体制改革,依法保障公共财政对地震应急救援事业的长期稳定投入,在规划的执行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国家防灾减灾政策支持和科技投入。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地震应急救援产业建设。
四、科技保障
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针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中急需解决的技术性难题进行研究攻关;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救援技术和装备。
五、交流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救灾组织、相关国际组织和各国应急管理部门在应急救援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成功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模式和经验,指导我国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我国应急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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